为更好的选拔适岗人才,经县编办射编办函﹝2017﹞97号批准,射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执法辅助工作人员 10 名
二、报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此岗位长期在乡镇工作,夜班,无固定休息日(可调休),较适合男性。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院内西三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2(射阳县解放路24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填写附件:《射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3.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科目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形式,凡报名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7年11月4日下午2:0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7年11月4日上午8:30—11:30(领取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协同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射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合同签订后不再进行递补。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根据《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中核定的执法辅助岗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15905114801
联 系 人:顾丽丽
七、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12222
附件:射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射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