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强县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文化的意见》(射发〔2017〕28号)文件精神,经批准,现就射阳县盘湾镇村(居)基层文化宣传员岗位面向本镇范围内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每村(居)专职基层文化宣传员1名,共12名。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招聘对象户籍限在本镇;
4、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况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任村组干部;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村(居)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
3、报名地点:射阳县盘湾镇党委组织办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射阳县村(居)基层文化宣传员报名登记表》,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3、户口簿、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系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委证明;
5、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三、考试
(一)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笔试(公共基础知识)100分、面试(结构化和专业特长展示)100分,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二)在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数。
四、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总成绩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选岗。
(二)选岗结束后,组织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由镇组织办牵头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招聘人员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标准执行。
(五)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派遣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束后,由选岗所在村的村(居)民委员会与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服务期。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聘,人员管理由镇村负责,业务指导由镇综合文化站负责。
六、岗位职责
村(居)文化宣传员主要工作职责:配合镇综合文化站做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治科普宣传、文艺演出组织协调、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健身器材管理与维护等。
1、负责村(居)农家书屋的管理,在镇综合文化站的指导下,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及代购服务。
2、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普、法律知识,传递经济信息,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3、根据当地群众生活需求,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艺、健身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用文化的力量提振精气神。
4、在县、镇文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及宣传保护工作,指导开展传承活动。
5、完成县、镇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聘用主体
村级文化宣传员招聘实行村聘村用。
八、补助标准及来源
1、县财政补助村级文化宣传员每人每月2000元(其中含聘用人员报酬和聘用人员社会保障缴纳费用),具体聘用人员实发补助额由镇村确定;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必须按照自由职业者标准缴纳保险;
3、人员补助经费由县财政按月下拨给镇财政所统一进行发放。
九、招聘咨询电话
射阳县盘湾镇党委组织办:0515—82732104
十、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镇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733558
附件:盘湾镇村(居、社区)基层文化宣传员报名登记表.doc
射阳县盘湾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