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选拔适岗人才,经射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射编办函﹝2018﹞13、65号)批准,射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县城管执法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执法辅助人员 2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三)身体健康,体态端正,仪表大方,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矫正视力0.8以上;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含党校、军队自考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9日至5月11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院内西楼三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2(射阳县解放路24号)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其他事项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射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岗位任职所需要的相关证件等材料在现场报名审核时必须提供原件。
2.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在领取准考证后,缺考和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四、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通过体能测试考核的方可进入面试。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2:30,体能测试采用“公安招警”的标准进行,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女)。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 面 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8:30。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招聘岗位末位总成绩相同时,取有退伍证者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参加面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的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城管执法大队协同县人力资源公司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县城管执法大队工作,合同签订后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按照《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执法辅助岗位核定薪酬标准,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县人力资源公司)
联 系 人:顾丽丽
八、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12222
附件:
射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射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