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县委编办《关于核准县政府办使用编制的复函》(射编办函〔2020〕98号),现面向全县
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各镇区、各部门中符合条件的股级及股级以下行政编和事业编。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行政编制报考人员须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勤除外)。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4、具有较高的文稿写作、综合协调和应变能力,以及符合职务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
5、报考人员需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近两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时间计算),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考、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凡符合上述选调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到县政府办政秘科(县行政中心1006)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须达拟选调人数3:1方可开考,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不足,则由县政府办公室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商定开考职位数。
2、笔试与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文稿撰写能力,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思维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选调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各占50%。
3、考察与体检:根据报考人员选调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根据考察情况,县政府办党总支委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4、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6个月后,办理调动手续)。
公开选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0年10月14日到2020年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县政府办公室政秘科(射阳县幸福大道8号县行政中心1006室)。
五、联系电话:89291006。
附件:
1、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