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选拔适岗人才,经中共射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射编办函﹝2021﹞109号、﹝2021﹞160号)批准,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服务大厅引导员 2名
窗口工作人员 3名
二、报考条件
(一)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强,具备一定的耐心。
(三)具有射阳县户籍或者常住射阳人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服务大厅引导员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掌握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操作软件。
三、报 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9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院内西楼三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2(射阳县解放路24号)。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设1:2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销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报名日期截止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3.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且尚未离职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岗位要求首聘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四、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服务大厅引导员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一) 笔 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下午3:00-5:00。
4.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 面 试
1.面试人选确定: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服务大厅引导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参加考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本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窗口工作人员岗位以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服务大厅引导员岗位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计入最终的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 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总成绩相同时,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 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射阳县行政审批局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 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 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工作。拟聘用人员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劳动合同签订后,本次招聘全部结束,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省定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窗口工作人员工资按照《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核定薪酬标准;服务大厅引导员工资按照《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后勤保障岗位核定薪酬标准,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2396606 (射阳县行政审批局)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 (县人力资源公司)
八、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回避参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执行,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12222
附件:《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射阳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