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射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宣传文职辅警,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影视制作岗位 2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愿从事公安宣传辅助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意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没有其他不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情形。
3、身心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电视台、影视传媒公司、广告公司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职位条件
有摄影、录像基础,能熟练运用AE、Pr等软件,能独立完成微视频、影视宣传等制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后),提供身份证、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作品及其他证明材料(表彰奖励证明、技能证明、个人作品等)。
报名材料需于2021年12月18日上午12时前发至pingansheyang@163.com邮箱;也可将报名材料直接送至射阳县公安局七楼政治处辅警管理科。
(二)资格审核
经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招聘下一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应聘材料不予退回,考试不再通知。考生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政审。
(三)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按通知参加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分别进行笔试(包括写作及能力素质测试)、面试和实践操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占30%、面试占30%、实践操作占40%),按照聘用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平安射阳微警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射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
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基本收入4800元左右(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险金),高质量超额完成相关工作,按照考核办法另行奖励。
联系人:唐警官(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
联系电话:18851559695 0515-68683022
五、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486026
附件:报名表
射阳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