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选拔适岗人才,充实射阳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县残联)人员队伍,经县政府同意,县残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县残联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能熟练地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8、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9、具有本县户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4日至2月26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县人力资源公司办公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填写《射阳县射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④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⑤岗位任职所需求的相关证件等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3、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一)笔试考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二)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4日上午9:00—11:00。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时间2016年3月4日下午2:0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残联协同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射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合同签订后不再进行递补。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按相应岗位根据《射阳县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核定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五险一金福利待遇。
六、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
联系人:徐小慧
七、招聘工作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09009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