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选拔适岗人才,经中共射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射编办函﹝2022﹞2 、56号)批准,射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渔政执法船辅助船员 7名
渔政船职务船员 8名
财务会计 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无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三)渔政执法船辅助船员岗位要求:具有盐城市户籍或者常住盐城人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操作软件。
(四)渔政船职务船员岗位要求:具有盐城市户籍或者常住盐城人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海军或海警退役士官且有海上舰艇工作经验或具有职务船员登记证书者优先。
(五)财务会计岗位要求:具有盐城市户籍或者常住盐城人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财务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操作软件。
三、报 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9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院内西楼三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射阳县解放路24号)。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射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文末附件;
(3)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提供)、船员证书(有证书的提供);
(4)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本人在工作经历单位的参保证明;
(6)岗位任职所需要的相关证件等材料在现场报名审核时必须提供原件。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设1:2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在领取准考证后,缺考和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3.现在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且尚未离职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岗位要求首聘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四、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渔政执法船辅助船员和财务会计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渔政船职务船员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一) 笔 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3月11日上午9:00-11: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考生需提供“苏康码”及“行程码”,“苏康码”为绿码且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度,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 面 试
1.面试人选确定:渔政执法船辅助船员和财务会计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渔政船职务船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招聘部门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及时通知到本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渔政执法船辅助船员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渔政船职务船员岗位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计入最终的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 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渔政执法船辅助船员岗位总成绩相同时,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总成绩和学历均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渔政船职务船员岗位总成绩相同时,取海军或海警退役士官且有海上舰艇工作经验或具有职务船员登记证书者参加体检,各岗位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 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综合执法局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四)公 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 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拟聘用人员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劳动合同签订后,本次招聘全部结束,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省定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按照《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执法辅助岗位和专技岗位核定薪酬标准,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7095008(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县人力资源公司)
八、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回避参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执行,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12222
附件:射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