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1、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 1人
2、公共环境卫生: 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二)无重大疾病、传染病,适应岗位要求,能吃苦耐劳;心理健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精神、服务意识,能适应工作压力;
(三)具有射阳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女52周岁以下、男57周岁以下;
(四)符合就业困难类型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职工家庭;残疾的;优抚对象家庭的;军队退役的;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征地农民;低收入农户的。(至少满足其一,报名前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相关困难人员类型证明)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报名地点:兴桥镇社会事业局
联 系 人:田文华
联系电话:0515-82700389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对象: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其他家庭成员的就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6)相关就业困难类型证件原件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兴桥镇党政办公室(组织条线)、社会事业局同时进行,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信息必须一致。
(三)其他事项
曾在兴桥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工作,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的不得报考。
四、面试方式、科目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一)面试人选确定: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均可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面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工作态度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见准考证。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21年6月1日上午8:30-12:00,到兴桥镇人民政府405办公室领取。
参加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及时通知本人,如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于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和扫描场所码。“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37.3℃,无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费)。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兴桥镇党政办公室(组织条线)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兴桥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10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岗位工资按照2500元/月标准执行;公共环境卫生岗位工资按照射阳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纳部分自行承担)。
七、招聘政策咨询
联 系 人:田文华
联系电话:0515-82835729
八、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面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回避参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执行,兴桥镇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702361
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