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以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劳动就业中心(县全民创业办)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协作能力;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4、具有射阳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4日至2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射阳县城解放路24号人社局三楼)。联系人:徐小慧,电话:0515-69222866。
4、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费用:100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27日上午8:30—10:30。
3、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6年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体检
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最终得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五)考核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公司和县劳动就业中心组织人员考核。考核合格的,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射阳县劳动就业中心(县全民创业办)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工资待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规定执行,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四、招聘政策咨询
联 系 人:徐小慧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
五、招聘工作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09009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6日